代表建议办理 调研报告
关于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
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2009年11月27日在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县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调研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安排,2009年10月
30日至11月12日,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黎世兰同志带队,率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张金学、刘礼全、王时荣、陈琴、罗会智、邹桂萍,县人大教科文卫副主任覃虎跃、赵汝刚等9人,先后到县政府办、县交通局、县城建局、县教育局、县水利局、县环保局等单位部门和钱家、龙泉、潮砥、稳坪、青龙等乡镇,调查了解县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办理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 的情况。采取的方法:一是到单位部门召开座谈会听取各自办理代表建议的情况汇报;二是到乡镇调查了解所属乡镇的代表建议办理落实情况(重点了解县人大重点督办建议) ;三是走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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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县人大代表对办理单位的办理、回复满意度。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代表们共提出建议217
件, 其中转由政府系统负责办理答复的215件。其中行政39件,交通74件,水利39件,教育16件,城建10件,电力8件,卫生4件,人事、民政、畜牧各3件,农业、林业、烟草、城管各2件,环保、移民、文广、质监、计生、金融、国土、通讯各1件。经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确定了17件重点督办建议。
今年,县政府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确立
了县长负总责,常务副县长负责日常工作,各分管副县长分工负责,县政府督查室抓督办落实的工作机制。同时明确要求有关承办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回复代表本人,并呈报县人大常委会备案。绝大多数承办单位高度重视办理工作,认真遵循了交办、办理、审查、答复、总结的办理程序,明确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与本部门目标考核结合起来,基本做到了“三抓”、“五定”、“三结合”(“三抓”:主要领导亲自抓,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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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专人具体抓,讲究实效认真抓;“五定”:定分管领导,定承办人员,定办理任务,定责任目标,定办理时限;“三结合”就是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同改进和加强本部门本单位工作相结合,同转变机关作风和提高办事效率相结合,同解决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相结合)。因为县政府认识到位、领导重视、责任明确、措施有力,今年的代表建议在去年基础上又前进了一步。做到了代表建议“办复率、领导审阅审签把关率、督查率”三个100%。具体情况是:
(一) 总体办理结果:已经落实的有69件,占总
数的32.1%,正在落实之中的52件,占总数的24.2%,已列入规划的63件,占总数的29.3%,暂不能办理(因资金不足等原因暂无法落实)的31件,占总数的14.4%。
(二) 代表对县政府及职能部门落实或回复,满意的
有165件,满意率为76.7% (比去年增加了1.7个百分点) ;基本满意的有50件,基本满意率为23.3%(比去年增加4.3个百分点) 。
二、县人大重点督办的17件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今年,县人大常委会研究确定的17件重点督办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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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中,县交通局7件,县建设局3件,县水利局3件,县教育局2件,县环保局1件,县供电局1件。17件办理情况, 代表满意的10件, 满意率58.8%,基本满意的7件, 基本满意率41.2%。已经落实的2件,正在落实的11件,列入规划落实得3件,暂不能落实得1件。具体办理情况分别是:
1、关于“修建长堡乡至桶井乡新滩村镶边公路”的
建议(47号,杨绪鹏等8位代表所提),正在办理(承办单位县交通局),代表基本满意。县移民办已列入新滩大桥进场公路建设项目,计划今年与新滩大桥工程同
步实施,目前已完成施工图设计。
2、关于“修建楠杆至丰乐宅门通村油路”的建议(50
号,苏鲲等10位所提),正在办理(承办单位县交通局),代表基本满意。已于8月1日开工,已修好了楠杆街上到桥的进场公路360多米。目前,正在修桥。因缺炸药,工程进展缓慢,群众意见较大。建议县政府及交通局加强协调、督促,加快工程进度,争取早日完工。
3、关于“修建长丰乡石板村石板桥”的建议(56
号,白治徐代表所提),正在办理(承办单位县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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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满意。县交通局已经和长丰乡政府协商,由县交通局解决4万元资金,不足部分由乡政府自筹解决,由长丰乡政府具体组织实施。11月 日签订合同,正式启动。
4、关于“将覃家湾至下坪公路纳入县级保养”的建议(61号,张静霞等3位代表所提),已经办结(承办单位县交通局),代表满意。今年,县交通局在该条公路上投入了大量财力养护,虽然这条路属乡道,但投入的养护经费超出县道标准,目前运行状况良好。另外,县交通局计划贷款改造该路,建设标准为四级油路,待改造项目贷款下达后即可实施。
5、关于“龙泉大石板—沙溪木耳沟公路建设”的建议(89号,吴虹代表所提),暂不能办理(承办单位县交通局),代表基本满意。由于今年通村公路项目资金不能改变用途,加之地方财政解决通村公路自筹部分资金又较为困难,该公路建设在年内不能纳入计划。
6、关于“关口至梅子坳油路建设”的建议(99号,冉光松代表所提),正在办理(承办单位县交通局),代表基本满意。关口至梅子坳油路属通村油路,由于今年我县没有通村油路建设项目,要修该路只有向上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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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才能解决,目前,交通局正在争取该建设项目。
7、关于“尽快实施大安桥重建工程”的建议(109号,覃信贵等6位代表所提),正在办理(承办单位县交通局),代表满意。大安桥全长60米,径跨40米,是白水泉电站库区交通复建工程,应该由白水泉电站补偿修建。这个地方也必须要有一座桥。县政府较为重视,曾于2008年就组织相关单位协调过建桥事宜,由白水泉电站出资50万元、县发改局、县扶贫办出一部分资金(均未到位)修建一座石拱桥,不足部分由县交通局争取并组织实施。当时,由于三家资金都没到位,县交通局无法开工。后来,因为政策原因不能修建径跨20米以上的石拱桥,只有改建钢筋水泥桥,共需资金220万元,由于投资较大,地方无力解决,只有向省、地公路局争取项目资金。目前,该项目资金正在争取中。但是,只要白水泉电站的50万元到位,县交通局就可以马上组织砖探等前期工作。建议县政府督促白水泉电站尽早把资金打到县交通局帐上,以便该工程早日动工。
8、关于“尽快实施乡镇小城镇建设修编”的建议(38号,熊莲代表所提),正在办理(承办单位县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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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满意。去年已经对煎茶、复兴等7个乡镇小城镇建设进行了修编。钱家等11个乡镇总体规划建设修编编制工作是2009年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需要资金190万元,县建设局以德建呈„2009‟105号请示县政府,具体由县采购办采购,待批复后实施。但县政府至今没有批复。
9、关于“建议处理好青龙三小门口的污水”的建议(142号,吴从海代表所提),已经办结(承办单位县建设局),代表满意。由县交通局投入资金1.8万元实施了三小门前污水沟清理工作,已于11月2日完成。
10、关于“建议将32米大街后街路面硬化”的建议(139号,曾信友、郑芳代表所提),已经列入规划(承办单位县建设局),代表满意。县建设局已经进行概算,约需资金100万元,由于我县财政困难,上级又没有补助资金,只能逐渐改造,县政府根据资金情况分期分批逐年进行改造。
11、关于“要求立项改造白水泉渠道”的建议(183号,张金学等5位代表所提),正在办理(承办单位县水利局),代表满意。该项目工程已于今年9月份获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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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厅批复,预计今年底能实施。
12、关于“维修钱家乡喜马滩水堰和新修细磷塘水堰”的建议(195号,郭绍鑫代表所提),已经列入规划(承办单位县水利局),代表满意。县水利局已把该渠道维修纳入今年冬修物资补助计划,准备在冬修期间提供水泥物资,乡政府组织受益村组、农户投劳建设,县水利局已把该项目工程列入0.5亩粮田建设规划中,待项目资金下达后予以落实。
13、关于“请求解决二级渠道维修及导洪管改造”的建议(197号,王军代表所提),正在办理(承办单位县水利局),代表基本满意。县水利局已将二级渠道改造列入0.5亩保灌口粮田建设规划,待资金下达后予以全面整修。县水利局计划于今年冬修期间,通过冬修资金和农灌水费养护专项资金维修改造良家坝导洪管。
14、关于“修建大丫口小学教学楼”的建议(125号,朱剑代表所提),正在办理(承办单位县教育局),代表满意。青龙镇教办已将立项申请报告及相关图片资料分类送县委统战部、团县委、县教育局,正在积极争取中,如果希望工程无着落,县教育局将把该校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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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校安工程项目并按照教学点规模修建,解决一至三年级儿童就近入学,项目将于2010年动工。但,现在的大丫口学校因年久失修,已经破烂不堪,上不遮雨,侧不挡风,而且随时有倒塌的可能,实在令人担忧。10月9日,青龙镇政府以青府呈[2009]45号文件专题向县政府请示,要求拨款改造该校危房,望引起县政府的重视。
15、关于“铁坑小学围墙、厕所修建”的建议(130号,马金芬代表所提),正在办理(承办单位县教育局),代表满意。县教育局已拨付专项资金8万元,用于铁坑小学厕所修建,现已完工。但尚差29600元的缺口。11月10日,调研组到该校调研时,看到学校活动场外墙高达近4米,没有围墙,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座谈时要求立马修建围墙,县教育局、稳坪镇政府、教办、学校表态马上启动。现在,修围墙的水泥砖已拉到位大部分, 近两天动工修建。
16、关于“解决观音滩炼钢厂污染问题”的建议(116号,吕昌容代表所提),正在办理(承办单位县环保局),代表基本满意。观音滩炼钢厂是我县招商引资企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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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工艺属于国家明令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生产过程没有安装任何污染防治设施,所排放的烟尘对周边环境产生严重污染。3月16日县环保局、监察大队前往观音滩炼钢厂就环境污染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7月25日,县环保局以德环呈„2009‟21号文件报县政府,请求对该厂实施限期治理。11月9日,县环保局再次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要求停产整改,限期两个月内污染监测达标,否则停止生产。
17、关于“强烈要求县政府2009年实施原青草、果元等11个小村农网改造”的建议(168号,张静霞等6位代表所提),已经列入规划(承办单位县供电局),代表基本满意。县供电局已列入2010年农电网建设项目,待批复后立即组织实施,计划2010年底实施完毕。
三、存在问题:
今年来,尽管县政府在探索办理代表建议上狠下功夫,建立和落实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新机制,始终把人大代表的建议放在重要位臵,并千方百计加以落实。但通过调研发现,办理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1、交办不及时,致使有的代表建议没能及时列入-10-
计划。人代会期间代表所提建议比较集中,数量大,涉及部门多、内容方方面面。会中注意了对议案的审查,对建议来不及认真研究,会后限于人力,对建议整理、分类不及时,拖延了交办时间。3月14日人代会闭幕后,4月1日,人大才将初步整理好的代表建议转县政府,县政府督查室再一次进行分类登记、分别交办。县政府规定每一件建议都要由政府分管领导提出拟办意见后再交到部门办理。由于政府分管领导外出或其他原因,所以,今年有约90%的建议是4月中下旬交到承办单位的,有约10%的建议是5月中、下旬才交到承办单位。由于交办不及时,有的代表建议没能及时纳入承办单位的工作日程,导致耽误办理时间,影响了办结率。
2、指定的承办单位不准确,导致一些建议落实不到位。代表建议涉及到政府许多职能部门,需要政府统一协调督导有关方面共同办理。由于指定的承办单位不准确或政府协调督导不够,把本该由政府方面协调解决的建议交一两个具体部门去办,致使承办部门无力承办,让建议成了部门踢向代表的一个“皮球”。如,4号建议“要求采取措施解决学校占地、公路占地补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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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承办单位是县教育局。建议中所指的学校占地、公路占地不仅是复兴乡有,其他乡镇也有。这条建议应该由县政府牵头,组织教育、交通、国土、当地政府等共同解决,仅由教育局办是办不好的。又如:要求改造或新修乡镇政府、社区办公楼和加大项目工程质量监督力度的建议,对待这类建议,县政府应该有一个总体规划、意见,指定县财政局、组织部、建设局承办是不准确的。虽然都回复了,实质上仍然没有落到实处。
3、有些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办理不认真,自身工作缺乏连续性,挫伤了代表提建议的积极性。有的承办一个小或简单的问题,就无休止的拖下去,迟迟不能解决,非要挨到“闭会之日起三个月”,甚至拖到临近“至迟不超过六个月”的法定期限才答复代表;有的承办单位在回复代表时,把“代表”写成“委员”,把“建议”写成“提案”,甚至把代表的姓名写错;有的代表建议为多位代表联名提出,但个别承办单位只答复了部分代表,并未全部答复;有的承办单位在答复代表时,答复不准确,甚至答复了与建议无关的事项;有的承办单位的承办工作人员与代表联系、沟通不够;有的建议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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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承办单位办理,由于配合不密切,导致回复口径不一致;有的代表所提建议确因客观条件所限,需要创造条件逐步予以落实,个别承办单位习惯用一句“已列入计划,准备解决”回复代表就完事了,不去积极创造条件落实,或者条件成熟时却已忘记了。结果是代表年年提,年年没有结果。代表戏称“又开空花了”。久而久之,代表寄希望于提建议来解决有些实际问题的热心就渐渐凉了。
4、个别承办单位重形式、轻效果,重答复、轻落实,代表有意见。有的承办单位就做一做解释式的答复,片面强调政策原因、条件局限,本来能够解决的问题都不解决;有的虽然答复圆满但仅仅采纳、落实了代表建议中的一部分,以点代面,办理落实中走了样;有的部门甚至认为代表对自己的工作不理解、不支持、只为自己着想,代表又认为部门对自己有成见,造成双方都有怨气。
四、几点建议 :
1. 要进一步深化对办理工作的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代表提出建议是代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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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依法行使职权,监督政府工作的重要方式。今后在办理代表建议过程中要大力宣传办理代表建议既是我国政治制度的要求,也是政府应尽的职责。充分认识办理代表建议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尊重代表民主权利的重要内容。各承办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责任意识,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具体工作中去,保证办理水平和质量。要始终把代表满不满意、落实到位不到位作为衡量办理工作的唯一标准。
2、认真交办,明确责任。人代会闭幕后,人大、政府联合抽专人认真梳理代表建议,及时召开交办会,通过领导讲话、学习培训、签订责任状,明确办理任务、办理目标、办理时限。这样不但可以避免因种种原因而迟迟不能转到承办单位,导致有些建议不能纳入当年计划,而且还可以解决个别承办单位在办理代表建议过程中的重视程度不够、消极应付、工作拖沓等问题,能大大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和水平。
3、要加强对承办工作人员的培训。承办工作人员-14-
工作能力的强弱直接影响到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好坏,应通过召开会议、举办培训班、讲座等多种形式,提高各单位工作人员办理落实代表建议的能力,切实解决个别承办单位面复简单、答复意见不准确、与代表联系沟通不够等问题。
4、要密切与提建议代表的联系,提高办理质量。办理前,各承办单位应事先走访代表,了解代表提出建议的意图和对承办单位的具体要求;办理中,要及时向代表汇报办理过程和进度,让代表了解办理实况,征询代表意见,共商办理措施,增加办理工作的透明度;办理后,要认真征求代表的答复意见。要认真做好与代表的沟通工作,尤其是对一些超越权限、政策性强和涉及面广、或因政策、资金等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建议更要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和联系。同时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争取支持,协助解决。
5、 加强跟踪检查督促,提高办理实效。政府要加强对承办单位的领导,要深入承办单位了解和检查办理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帮助有关单位及时研究解决办理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已经办结、落实的建议要抓紧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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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立制,加强管理,防止反弹,切实巩固办理成果;对正在落实的要抓紧时间办理;对列入计划解决的要督促相关部门按计划实施;对需要立项申报、上级审批解决的要积极争取解决。
6、要加大政府协调力度。建议办理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是各级行政机关日常工作的组成部分。承办部门要改变从形式上重视为实质上重视,强化办理工作职责,克服“重答复,轻实效”的倾向。因此,在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时,政府就要协调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创造条件抓紧时间落实,真正形成合力,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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