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科学的方法--谈辩证法的本质
论科学的方法——谈辩证法的本质
哲学是世界观和方法论。并且,世界观决定了方法论。有什么样的世界观,就有什么样的方法论。本章探讨辩证法的本质,探寻科学方法的基本内容。
第一部分:世界观:
我们如何看待我们生存着的这个世界呢?
首先,物质是客观存在的,并且物质是第一性的。日月、山川、河流,动物、植物等等世间万物,都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地客观存在着,运动着。无论“我”是否存在,这个物质的世界是客观存在的。这是我们认识世界的第一个命题。也就是说,物质是第一性的,精神是第二性的。从这个基本的判断可以清楚地明白,本文的世界观是唯物主义的。
其次,在承认客观存在的基础上,我们又必须清楚认识到,人作为认识世界、思维世界和实践世界的主体,其一切感知/意识/思维/思想都具有不可改变的主观性。无论是感性还是理性,都具有主观性这个特征。首先从感性的角度说起:我看到一个杯子。杯子是客观存在在那里的。但是,我所看到(感知的一种方式)的杯子,是杯子这个客观实在在我头脑里面的一个主观映射。每一个不同的主体,每一个不同的人,看到这个客观存在的杯子的时候,其头脑里面的映射内容并不是完全一致的。视力的差别,视角的差别,距离的远近等,会让有的人可以清楚地欣赏杯子上面的花纹图案,而另一个人却只是看到模糊的一团。一个对历史和文物具有相当知识的人,可能会通过这个杯子的映射引申出关于这个杯子的出身/作者/年代等相关的信息,而对一个口渴的人来说,他关心的是杯子里面是否有水。所有这些主观的映射,都部分客观地反映了杯子这个客体的部分特征,但是却不能反映杯子这个客观实在的全部特征。
再从理性的角度来说,理性是对感性抽象的产物。看到一个杯子,而且知道这个事物的名称叫做杯子,这是理性的基本开端。同样一个名词,每个人看上去,头脑中会产生的映射内容同样是各不相同。一个法学家看到了权利和义务这两个名词,脑海中会涌现无数的思想出来,但是对一个蒙昧中的普通人来说,这不过是平常的两个词语而已。我是一个金庸迷,给我一本金庸的小说,我就会在我的头脑中投影出一个五彩缤纷的武侠世界出来。但是对一个英语读者来说,拿到一本汉语小说,他看到的只是一团团莫名其妙毫无规律的符号。再具体来说,每个金庸迷,当他们读同样一本书的时候,头脑中的主观映射也各不相同:每个人头脑中都会有自己理想的一个黄蓉和郭靖。而这些个黄蓉们和郭靖们,同金庸老先生心中的黄蓉和郭靖又何曾能相同呢?
所以,世界是客观存在的。而人作为认识的主体,他的感知/意识/思维/思想都是主观的。
第三,人类对世界的认识,离不开辩证的范畴。
还是从感性说起,因为感性是理性之源泉/母亲。我们认识到扁担是长的,板凳是宽的,是因为我们把他们放在一起做了比较。没有比较,就没有感性认识,更谈不上理性的认识。扁担同板凳相比,是长的,从纯粹感性的角度,我们还没有“长”这个词语的时候,我们就通过直观的观察建立了这种认识。但是这个“长”是相对的。同参天大树比起来,同摩天大楼比起来,扁担的“长”就不成立了,而变成了“短”。所以老子在《道德经》中精辟论述到:长短相倾,高下相形。也就是说,离开了范畴的否定这个基本的参照系,离开了一个比
较的基础,感性就失去了目标。感性的世界里面,更极端的例子是雪盲症:在纯粹的白雪世界里面,人的眼睛由于失去比较的目标,就会丧失看的功能,会失明。
因此,世界的事物,因为有这样或那样的不同或者相同之处,才被我们辨别出来。
理性的世界更是如此。当我们说这个事物是“羊”,我们就把一只羊同其他事物中区别开来。不仅如此,我们还为这个事物定义了一个名字。这就是范畴最初的起源。在建立范畴的这个看似简单的过程里面,包含着辩证法的本质特征:范畴都是成对出现的,或者说是辩证出现的。也就是说,事物和事物的否定其实是被同时命名的。这一点,非常容易被人忽视。说一个事物是“羊”,等于说这个事物以外的事物是“羊”的否定。所以从理性的角度来看,我们定义一个事物有两个途径,一个是定义事物的本身,这是最容易为人理解的、最直观的一个途径。
还有一个途径,就是定义事物的否定,然后否定之否定,就间接地定义了事物本身。举例来说,如果我们把观察的客体限定为一块石头和一个杯子。也就是说,在我们这个观察体系里面,事物的全集是(一块石头,一个杯子)。那么当我们为这“一块石头”起名字为“石头甲”的时候,我们就暗含了“石头甲”的否定是“一个杯子”。因此,我们除了定义“石头甲”来区别出这“一块石头”之外,我们还有另一个办法来定义这“一块石头”:先定义“一个杯子”是“杯子乙”,那么“杯子乙的否定”也就是“石头甲”了。
把以上的过程进一步抽象,在一个全集U中,如果定义了集合A,那么我们等于就是同时定义了集合A的否定:U-A。也就是说,范畴必然是成对出现的,互为否定的。在最抽象的理性思维--数学中,这体现为补集运算。
第四、世界是普遍联系的,统一的一元世界。
以上的论证,都很容易理解。接下来的第四点,却是比较难以为人们直观理解,但是却非常重要的一点。这就是,世界乃是统一的,连续的,普遍联系的。换句话来说,辩证唯物主义对世界的认识是一元的,还是二元的呢?表明上看,当我们说,无论通过感性还是理性来认识世界的客观事物,都必须通过彼此矛盾的相对范畴来实现时,似乎我们是在阐述一种二元论。但,其实不是的。正确的世界观应该是一元的,即承认世界是统一的,连续的和普遍联系的。
让我来试着解释一下这个观点的含义。
老子在《道德经》中对这个问题的表述是:常有,用以观其缴(边界的意思,博聪注);常无,用以观其妙。什么意思呢?事物是客观存在在那里的,并且是同周围的世界浑然一体的。无论作为观察者的主体是否注意到它,它都在那里。举个例子,一匹马在草原里。我们用到了两个范畴:马和草原。如果我们不指出其中的微妙之处,读者一定会不以为然:马就是马,草原就是草原,明显是两个独立的事物。如何说它们是统一的联系的呢?马儿开始吃草。这时问题就来了:当一颗草被马儿的牙齿刚刚要咬断而没有咬断的那一刻,这草是草原呢?还是马呢?马儿在呼吸。一口气呼入马的身体,这口气是马?还是不是马?马的边界在哪里?草原的边界又在哪里?马儿刚刚排泄出的粪便,到底是草原,还是马?草原上的空气,露水,是草原,还是别的什么东西?
以上的例子告诉我们,人作为观察事物的主体,对客体的观察,无论是感性还是理性的,都是建立在范畴的基础上的。但是范畴既然是主观之物,它就必然是对客观存在的浑然一体的事物的武断的主观的分割。这一点不容易为人理解,但是在哲学上却是至关重要的。再举一个生活中的例子。没有头发的人是秃子。但是一根头发呢?还是秃子。如此类推下去,秃
子和正常毛发的人之间的边界在哪里呢?肯定在某个时刻开始,我们的观察告诉我们,这个“秃子”不再是“秃子”了。但是这个范畴的边界是如此的模糊不清,以致于我们无法给它一个准确的描述。当我们闭上眼睛,这个世界是浑然一体的,一元的。当我们开始观察,开始建立范畴,这个世界就被我们人为地、主观地分成了马儿、草原、秃子等等。
因此,如果人建立了正确的范畴,就能够正确地反映客观事物的特性。否则,就可能错误地反映客观事物的特性。进一步来说,理性依靠不断建立细致的范畴,观察范畴之间的边界,来认识和总结事物的特点,规律,或者说共性和特性。但是人们必须永远记得这一点:没有任何一个范畴,是可以同客观事物完全一样地对应的。在“常有,用以观其缴”的同时,我们必须时时放在心中的,是不能忘记“常无,用以观其妙”---世界是浑然一体,普遍联系的。或者说,让事物彼此分割开来的边界,是我们作为观察者主观地放上去的,而不是事物本来就有的。
一元的世界,我们却必须通过二元的方法来观察和认识它!因此,所谓辩证是事物的本质,正确的理解是:辩证是人们认识事物的必由之路。这世界本身,却是浑然一体的。老子在《道德经》中的表述高度概括了这一点:“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客观的世界本来是浑然一体的。但是当观察者进入,开始观察和思考,我们就首先感性地建立了此物和彼物分割开来的直观的范畴,更进一步来说,人用理性,用更抽象的范畴符号来同这些直观的观察建立一一的联系,于是万物才有了名字,知识才开始产生和积累。
第二节部分:方法论
接下来谈一谈归纳的方法和演绎的方法。
归纳的方法:
归纳法是最古老的思维方法,也是最常用的思维方法。所谓归纳,就是通过比较,找出不同事物的内在规律性,即共性(一般性规律)和特性(特殊性规律)出来。
归纳的方法并不为人类所独有。一只被老虎伤害过的狗,下一次看到老虎的时候,虽然它看到的可能不是同一只老虎,它仍然会懂得恐惧,逃走。这是因为这只聪明的狗从过去的经验中归纳出来,头顶上有个王字花纹的大猫是非常危险的动物。从过去的经验中总结规律并应用在以后的实践中是动物的基本本能之一,也是归纳法的本质。人同动物的不同之处在于,人不仅通过感性来认识世界,还通过理性来认识世界。狗懂得把老虎同其他的客观事物分离开来,这是建立了“老虎”这个感性的范畴。虽然狗并不懂得给老虎起名字叫做“老虎”,用语言和文字来区别和表征这样一种危险的猛兽,但是狗同样懂得老虎的危险。通过感性建立的对世界的认识(也就是最原始的知识)不能很好地在代际间流传,也不能形成理论。所以它只是蒙昧状态的一种认知方法,我称它是感性的归纳法。
人是高级的动物,是地球文明的主人。人之所以可以区别于动物,在于人具有理性。理性是人在长期的生活/生产实践中逐步产生的。理性的初始,就是文字和语言。通过文字,人把客观事物中的此物和彼物分离开来。这就是理性的起源。所以老子说: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就是说,即使我们没有语言和文字,没有给世间的万物起名字,万物依然存在在那里。但是,从我们人类给世间的万物一一命名开始,文明的萌芽就产生了。文字的第一个作用,就是建立了一个个理性的范畴。通过这些范畴,我们可以把各个不同的事物区别开来,总结不同事物的共性和个性。文字的第二个妙用,在于它把这些对客观事物的主观认识流传下来,这样,人就积累了知识。在没有文字之前,动物和植物依靠遗传和变异来积
累对自然的认识。所以老虎经过10000年,还是老虎,虽然形体特征等可能会有变化,但是今天的老虎无法知道10000年前的老虎曾经遇到过什么,因为没有这样的知识积累途径。但是人不同,人通过语言和文字,不仅可以更抽象也更具体地认识世界,而且可以把对世界的认识流传下来。所以,在今天这个地球上,只有人的文明史是在不断进步的,而其他的动物只能说是在演化。或者说,人类的文明不仅是对自然被动地适应,还主动地认识自然、改造自然和顺应自然。
语言的产生和发展离不开人的实践。一开始,语言和文字同人的感性认识非常接近。它表现为绘画。已经发现的远古文明遗迹中都有大量的绘画。人们通过这个形式把我们对世界的认识记录下来。慢慢的,有了文字和语言。原始的文字,最典型的比如中国的象形文字,每一个字都曾经是一幅抽象写实的绘画艺术品。人类开始认识世界之初,所建立的范畴都是比较简单的粗放的。所以通过这些范畴所认识的事物的特征规律也有限。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和演进,人类不断积累着对世间万物的认识,所建立的范畴也越来越精密,越来越复杂,越来越抽象。这是理性不断发展的过程。比如说,一开始有了“人”这个范畴,慢慢地,就有了“男人”“女人”“大人”“孩子”等等更具体更精密的范畴。人类文明的发展史,就是范畴不断发展的历史。范畴的发展,离不开人类生产和生活的具体实践:人若从未看到马,就不会有“马”这个范畴。人若没有解剖人体的经验,就不会有解剖学和现代医学。
既然人对事物的认识必然具有主观性这个特征,那么一切的科学方法也都必然是主观的方法。所以归纳法也当然是一种主观的方法。人必须通过主观的方法去认识客观的世界,这似乎是令人沮丧的,但却是无可争议的事实。人所建立的一切范畴,都是主观的。主观的范畴,有时候准确地反映了客观的事物,有时候并不能准确地反映客观事物。人通过实践来检验主观建立的范畴的准确性,从而不断修正已有的范畴,使范畴更准确,更具体,或者用新的更准确更具体的范畴来取代旧的过时的范畴。同时,人对世界的认识是有限的。也就是说,归纳方法必须依赖主体所观察和感知到的有限的事实集合来总结规律。这是归纳法的局限性,也是人类对世界认识的必然局限性。无论人类文明的历史有多长,无论科技有多么发达,我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只能是有限的和局部的。从实践中总结理论,理论再用来指导实践,并被实践检验,再产生新的理论,从而指导新的实践,并被新的实践所检验。这个过程是一个永不停止的循环。江泽民同志形象地把它总结为:与时俱进。就是说,人类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必然随着人类的生产和生活实践而不断演进。有时候,我们总结出了错误的规律,错误的认识,在用来指导实践的时候,就受到客观规律的惩罚。人类于是会根据对新的事实的认识和思考,总结新的更符合客观事物本质规律的规律出来,从而人类社会进步的过程,不是一个简单的线性的过程,而是一个螺旋上升的过程。
前面提到过,范畴其实是成对出现的,这是归纳方法的辩证本质。辩证的归纳的方法就是通过比较成对出现的范畴的相同点(共性/一般性规律)和不同点(特性/特殊性规律)来建立对客观事物规律性的认识,或者说是对真理的认识。范畴成对出现,互为否定,互为参照系。离开了范畴的否定这个参照系,范畴也就无法建立起来了。这一点,表面上看不容易为人理解,而且容易被人忽视。但是却是归纳法的辩证本质。自觉地认识到范畴成对出现的特性,并通过对范畴和范畴的否定的辩证研究,去认识和把握事物的特性和共性,是归纳的方法走向成熟的标志。当人们没有认识到范畴乃是成对出现的这个归纳方法的辩证本质的时候,人们往往会陷入片面认识事物规律这个逻辑的陷阱里面,从而不能全面地辩证地认识客观事物的规律。
我们来看一下我们应用归纳法的步骤。首先,我们要把一个事物从其他事物中分离出来。这就是建立范畴的过程。我们待观察的事物必然有其特殊性(同其他事物相比较而言),所
以我们才能把它和其他事物分离开来。比如说,我们建立了范畴“人”。汉字“人”这个符号代表了我们把我们所感知到的人这种动物同其他动物和植物等做出了区别。那么当“人”这个词语有了明确的客观事物,即一种群居的直立行走的灵长类动物,和“人”这个简单的符号对应后,我们就同时建立了两个范畴:“人”和“人的否定”。所以,建立范畴是归纳法的第一步。前面提到过,我们之所以能掌握这个方法,同动物的本能有关。动物可以通过比较(感知,认识等)客观事物的相同之处和不同之处而将客观事物的此物和彼物分离开来。但是人不仅拥有感性的能力,还逐渐演变和发展出了理性的能力:用抽象的文字和符号来表称客观事物的能力。我们之所以能建立各个范畴,乃是因为它们各自具有其特殊性:人/马/牛/树木等等。这些特殊性被我们感知和认识,于是创造出了不同的范畴。于是我们可以总结规律了:我们说人是直立行走的动物,是我们把人同其他动物比如马和牛作了比较。但是鸟儿也是直立行走的。同鸟儿比较,我们说人有一双手,可以制作工具,创造和记录符号。就这样,我们首先是建立范畴,然后,通过不断地比较范畴和范畴的否定之间的不同点(特殊性)和相同点(一般性),就开始生产出对客观世界的认识—知识出来。
一般意义上的归纳法,没有意识到我们建立范畴的同时,也建立了范畴的否定。没有范畴的否定作为参照系,作为比较的基础,我们就没有感知和认识,更谈不上思维和思考。真正科学的归纳法,就是对范畴的否定的认识,对范畴和范畴的否定自觉地运用和思考。因此说,归纳法的本质是辩证的。人们在应用归纳法的时候,如果缺乏对范畴的否定的明确认识,就经常会从一个逻辑上偏颇的原点出发,推演出偏颇的结论出来。这种错误,在社会科学中经常看到。其中,最典型的是经济学。现代经济学的鼻祖是英国人亚当〃斯密。他在其名著《国富论》中天才地论证了拥有自私本性的人类如何在一个社会分工的社会里,一边实现自身的利益要求,另一方面还为整个社会创造了财富。从人性自私这个基本的假设出发开去,发展出了现代的西方经济学。但是经济学所忽视的是,自私这个范畴同任何其他范畴一样,是有其否定的,也就是无私。也就是说,人性这个范畴,包含了自私和无私这样一对基本的矛盾。作为群居动物,人性不仅仅是自私的,也包含有利他的成分在。亚当〃斯密本人其实是认识到了这个问题,所以在《国富论》之外,他还用毕生的精力书写了另一本巨著:《道德情操论》。在亚当〃斯密这里,人性辩证的两部分被他分割开来,分别去认识,去归纳。但是在后人手中,人性利他的一面被后来的研究者忽视和淡化了,因此现代的经济学不是一门全面的科学,它不能回答这样的基本问题:如果自由竞争是好的,那么谋杀/诈骗是否也是好的?这样简单的问题,从逻辑的起点处就推倒了整个经济学的大厦。类似的问题也同样适用于法学:为什么谋杀是有罪的?为什么诈骗是有罪的?如果人类是无数完全自私的个体的组合,生命只有一次,只有自我是目的,其他人/物都是手段, 那么谁可以规定另一个人的行为是正当的还是非正当的呢?我们必须为文明寻找伦理学上更本质的范畴来回答这些看似蛮不讲理的问题。[1]
总之,可以称为是科学方法的归纳法具有以下特征:首先,它以范畴和范畴的否定为一对基本的矛盾,互为辩证的参照系,彼此依托存在。人们通过观察和认识范畴和范畴的否定之间的共性和特性来认识事物的规律。科学的归纳法因此是辩证的方法。康德曾经总结出一个非常具有说服力的范畴:二律背反。从范畴本身出发所推演出的真理命题总是同从范畴的否定出发所推演出的真理命题相反,这是我们认识客观事物所必须面对的尴尬境地:通货膨胀是坏的,但是也有研究指出适当的通货膨胀对经济有促进作用。权利是好的,但是片面强调权利,而忽视了义务,会让一个社会陷入极端个人主义的泥沼。善良是好的,但是对罪犯过分善良就丧失了法律的公平性,等等。辩证法因此指出,任何事物都具有矛盾的两面性。其次,归纳法是一种主观的方法。这是由主体对客体的认识所必然具有的主观性特征决定的,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所以在运用归纳法时,主体最容易犯的是片面的主观主义错
误。第三,归纳法必须从有限的对客观事物的观察出发去总结规律。因此人所认识的客观规律(真理)永远是相对真理。绝对真理可能存在,但是无法为人所全部认识。因此,人所总结出的客观规律,必须在新的实践中接受检验,才能获得其合法的地位。或者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值得重点指出的是,当人作为观察和思考的主体来考察具体的实践的时候,我们的观察和思考仍是主观的。被我们感知、看到、听到的是客观事物在我们头脑中的主观映射。这一点,决定了我们容易犯主观的、片面的错误。举例来说,水滴石穿。这个命题,如果用一天两天的实践来检验,就很容易被判断为是错误的命题。但是如果把检验的时间延长到千年万年甚至百万年,我们就不得不惊叹自然的伟力。再举例来说,盲人摸象。对几位盲人来说,他们都说出了大象的某一个侧面和片断的特征。但是他们都没有掌握大象的整体特征。在科学的探索中,我们经常会犯类似的错误。从主观观察到的片面的现象,总结出自以为全面的整体规律出来。用这样的片面规律去指导实践,肯定是要受到客观规律的惩罚。所以,辩证法的方法论并不排斥孤立、片面、静止地研究问题,钻研一个事物某一方面特征的细节。但是辩证法时刻提醒人们不要忘记把这些片断的细节联系起来,全面地、动态地把握事物的全貌。
演绎的方法
归纳的方法直接来自人的动物本能。在此基础上,人通过创造文字/符号,将主观观察到的客观事物从其他事物中分离出来。这就产生了理性。归纳法是科学最基本的方法。演绎的方法从归纳的方法中来,但是更抽象。最抽象的演绎方法就是数学。数学的基础是集合论。一个范畴就是一个集合。一个集合就代表一个或者一类客观存在的事物。集合必然有补集存在,集合的补集就是范畴的否定。集合和集合的补集构成了集合论中一对基本的矛盾。从这一对基本的矛盾出发,人们通过进一步的集合的交集/并集和补集运算,就高度抽象地模拟了归纳的过程:两个集合的交集运算抽象了人们在范畴和范畴的否定中寻找事物特性的过程,而并集运算则抽象了归纳法中寻找事物共性的方法。
因此,演绎的方法,本质上仍然是一种归纳的方法,是最抽象的归纳方法。它仍然具有前面提到的归纳的方法的基本特征。
演绎方法的出现,是归纳的方法不断演进的必然结果。自从演绎的方法出现后,自然科学,特别是物理学等,获得了飞跃式的进步。在近现代,计算机科学的出现和发展似乎最能代表演绎方法的成就:计算机的机理是二进制:0和1构成了模拟真实世界的一对最基本的矛盾范畴。他们相互依托,从这一对基本的矛盾出发,计算机几乎可以模拟一切真实世界中的事情。可以说,计算机科学是自然科学中运用辩证方法而取得成就的典范。
但是,特别是在社会科学中,一般意义的归纳法仍然是最主要的科学研究方法。这是因为,在社会科学领域,人们所面对的是一个每天都在演进和变化的庞大的社会,把一个社会演进的基本要素化约成一个数学模型是非常困难的事情。同时,社会科学的研究中,试验的方法也不如自然科学中那样可以在试验室中大量重复进行。最后,社会科学的研究中,一个社会形态向下一个社会形态演进的过程通常时间很长,这使得观察者很容易在观察中归纳出错误的因果关系和规律出来。值得庆幸的是,当前的社会是一个信息高度发达的社会,这样,不仅一国之内的经验可以很容易传播,国与国之间,也可以彼此不断借鉴和学习,这为社会科学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素材。在新的世纪里,面对着众多崭新的社会样态的具体实践,一个最擅长学习的民族应该不仅从本国的实践出发,也应大胆借鉴他国的经验和教训,以科学的方法为基础,不断创新和实践,才有未来。
总之,所谓辩证的方法就是归纳和演绎的方法的总称,是人类认识这个世界的最基本方法和唯一方法。而一个学科开始走向成熟的标志,就是拥有自己的互为否定的辩证的基本范畴。
辩证法是人类认识世界的基本方法论。对它的全面认识起源于古代中国。先哲老子的《道德经》是迄今为止对辩证法最全面和最准确的认识。整个中华文明也可以被看成是一个辩证法的文明。但是,古代汉语虽然有言简意赅、整体描述力强大的优点,也有对细节描述能力偏弱的缺点。只有在近现代,当东西方文明开始碰撞后,在逐渐吸收了西方语言对细节的描述能力后,现代汉语才逐渐产生。这让我们有机会把先哲的思想,用现代的语言表达出来。让这个其实非常简单的道理可以被人看懂。西方哲学家如黑格尔和马克思等对辩证法的认识并不准确和全面。从起点上,他们就割裂了唯物和唯心之间的联系。把客观和主观对立起来,却从未准备再把它们统一回去。所以,我不赞同为辩证法贴上西方的标签。在我个人的浅见看来,是为辩证法正名,回复其源自东方文明的出身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