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带徒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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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为加强新员工实习期间的在岗辅导管理,使基层岗位的师傅能规范地开展辅导工作,真正起到传、帮、带作用,帮助新员工熟悉工作环境、融入公司,更好、更快达到岗位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及对象
2.1适用范围
适用于地区一、二线岗位的新入职员工,包括收派员、仓管员、运作员、客服岗位。 2.2传达对象
2.2.1应知应会: 地区各职能部门、分(点)部各级管理人员, 地区一、二线相关岗位员工熟知。 2.2.2一般了解: 地区其他岗位员工一般了解。
3 内容
3.1师傅定义:
按公司规定甄选指定的,负责基层一、二线岗位新员工实习期内的业务指导、生活帮助、思想交流的优秀员工。
说明:辅导期持续到新员工试用期转正为止。 3.2师傅资格:
3.2.1品行端正,乐于助人。
3.2.2工作认真、积极,业务技能熟练且工作表现较好。 3.2.3转正半年以上。 3.3师傅选拔方式:
3.3.1各分部或部门根据资格要求提报名单,地区人力资源部进行甄选,并由地区人才发展组安排统一资格审核,经审核合格后方具备新员工“师傅”资格。
3.3.2地区“师傅”名单确定后应向本地区公示,由区人才发展组进行日常管理,并定期选拔、更换和调整(附录1)。 3.4师傅的培养
3.4.1对师傅的培训,人才发展组可根据不同需要开展不同模式的培训,培训内容可围绕职业道德和企业文化以及如何有效带徒弟、师傅的使命和意义等开展。 3.5师傅的责任和义务:
3.5.1经地区统一培训后,负责新员工在实习期间的工作、业务指导及日常员工关怀工作;
3.5.2根据岗位实习计划合理安排新员工每个阶段的工作; 3.5.3帮助新员工更快更好地适应岗位要求; 3.5.4主动引导、解答新员工遇到的业务问题; 3.5.5关心新员工在实习期间的工作、生活状态及心态;
3.5.6新员工在实习期间发生的任何情况应及时向主管或相关部门反映; 3.5.7每名师傅同期所带新员工最多不超过2名; 3.6新员工在实习期间责任和义务:
3.6.1服从师傅的工作分配和安排;
3.6.2积极、主动完成实习期间不同阶段布置的各项工作; 3.6.3主动学习和牢固掌握业务知识和公司的各项规定; 3.6.4遵守公司的各项制度和规定;
3.7分(点)部或部门负责人在新员工实习期间的责任和义务:
3.7.1负责选拔本分(点)部或部门的师傅,并提交地区人力资源部批准;
3.7.2关心新员工在实习期间的工作、生活状况、心态,并及时帮助新员工解决困难; 3.7.3定期与本分(点)部或部门师傅沟通,了解近期新员工实习状况,评估并督促师傅进行改进;
3.7.4定期对师傅进行业务提升和制度宣导;
3.7.5对不合格师傅提出整改要求或报请地区人力资源部取消其资格; 3.8实习辅导流程:
注:1)以收派员岗位为例,如因熟悉不同的区域而需跟班多个师傅的,部门负责人需给新员工明确指派一名固定的师傅,确保新员工岗前实习期间有辅导、有沟通、有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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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才发展组统一制定实习考核的内容和要求,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对新员工进行测试,并进行记录。 3.9辅导评估
3.9.1分(点)部或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新员工实习状况,并根据辅导效果对师傅或新员工提出阶段性改进要求,对不认真或未有效进行辅导的师傅可根据其表现提出改进建议、提请区人力资源部进行更换;
3.9.2师傅应随时对新员工学习掌握情况进行评价和分析,指出不足、明确改善方法,并帮助新员工更好地进行学习;
3.9.3辅导期结束时,由部门负责人统一组织新员工进行实习考试并记录,若实习考核未达到70分的,视为辅导不合格。同时,由徒弟对师傅的辅导效果进行评估(附录2);
3.9.4地区应将新员工“师带徒”制度执行情况和辅导效果列入各分(点)部或部门负责人的日常工作考评。 3.10师傅考核与激励
3.10.1每辅导一名新员工结束后,各分(点)部或部门需对师傅辅导情况及结果进行评估。新员工实习考核合格并正常转正,且徒弟对师傅的辅导效果评估分数平均分≥3分,经由辅导师傅、徒弟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辅导师傅方可享受相应的奖励;
3.10.2奖励额度:给予辅导师傅200元顺丰币/人次的奖励,地区按月发放。 3.10.3若连续两次所辅导的新员工实习考核未达到70分的,取消其师傅资格; 3.11监督执行
人资本部和各经营本部将对此内容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抽查和监督。
4 例外
此项无内容。
5 解释
本规定由人力资源本部人才发展处负责解释。
6 引用
此项无内容
7 附录
附录1:
区辅导师傅一览表
附录2:
“师带徒”辅导效果评估表
附录3:
月辅导师傅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