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安徽省委
共青团安徽省委
皖青秘〔2009〕25号
关于开展全省高校共青团组织
结对共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团市委,团省直工委,省国资委团工委,各高校团委: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团组织建设,不断提高高校基层团组织的活力,促进全省高校共青团工作全面活跃,提升全省高校共青团工作整体水平,经研究决定,从2009年开始,在全省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中开展团组织结对共建活动(以下简称“结对共建”活动),现就“结对共建”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开展“结对共建”活动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促进全省高校共青团共同发展的要求,充分发挥高校团组织的自身优势,全面开展不同类型高等院校结对共建工作,构建互通有无、互帮互助、优势互补、双向受益、共同
提高的全省高校共青团工作新格局。
二、开展“结对共建”活动的主要内容
团省委组织31所本科院校团委分别与73所高职院校、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团委结成对子,通过共同研究工作、共同开展活动,促进共同发展进步,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1.开展基层组织共建活动。要求各结对高校团组织共同建立健全基层组织工作制度、团的组织生活制度、团员教育管理制度、团内民主制度、基层团建制度、考核评价制度、信息反馈制度等项制度,切实加强基层团支部建设,有条件的每年可共同开展一次主题团日活动。
2.开展校园文化共建活动。要求各结对高校团组织努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与交流,每年至少共同组织开展一次校园文化交流活动。
3.开展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每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期间,通过联合组队、跨校组队等方式,组织青年学生参加“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使他们在实践中认识社情国情、完善智力结构、提高综合素质。开展“结对共建”高校每年暑期至少要共同组建一支活动团队。
4.开展团学干部交流活动。参与结对共建高校可以通过组织团学干部互访、考察、培训、挂职等方式加强工作交流。
5.开展团建信息共享活动。各结对高校团组织不定期赠寄团学工作资料,互通团学工作信息,以便互相借鉴,共同提高。
三、开展“结对共建”活动的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高校团组织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全省高校共青团发展,创新团的工作方式的高度,
充分认识到抓好结对共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及时向党政领导汇报,争取支持。团委主要同志要亲自过问,要专门明确联络人员,定期研究工作开展情况。
2.严格要求,强化措施。各高校团组织要按照结对共建活动的内容和要求,紧密结合各自学校的特点和实际,在加强协调、坦诚交流、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措施,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稳步实施,有序推进。开展结对共建活动,“结对”是形式,“共建”是目的。需要长远考虑,一步一步推进。各高校可以按文件后所附结对共建建议名单结对,也可以自行结对。结对共建内容除了按照上面规定的五个方面外,可以结合各自实际,开展其他富有特色的活动。从2009年起,结对共建活动将列入全省高校共青团工作考评内容。团省委学校部将在共青团安徽学生工作网上开办结对共建专题,及时交流报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2009年各高校应于4月17前签订结对共建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自留存一份,报团省委学校部备案一份。联系电话:(0551)2811091,5225525(传真)。
附件:1.全省高校团组织结对共建活动名单(建议稿);
2.全省高校结对共建协议书(式样)。
共青团安徽省委员会 二○○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共青团 结对共建 意见 主题词:高校
抄送:省教育厅,团中央学校部 共青团安徽省委办公室 2009年3月30日印发
(共印150份)
附件1:
全省高校团组织“结对共建”活动名单
(建议稿)
本科院校名单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安徽工商职业学院
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合肥工业大学
合肥共达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大学江淮学院、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大学
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安徽师范大学
安徽农业大学
徽商职业学院、安徽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安徽旅游职业学院、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医科大学
安徽文达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安徽工业大学工商学院、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工业大学
河海大学文天学院、安徽冶金科技职业学院
安徽理工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 淮南职业技术学院、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财经大学商学院、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芜湖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安徽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高职院校、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名单 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淮北煤炭师范学院 淮北煤炭师范学院信息学院、淮北职业技术学院、亳州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中医学院
蚌埠医学院 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合肥经济技术职业学院、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蚌埠经济技术职业学院
5
皖南医学院
阜阳师范学院
安庆师范学院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阜阳师范学院信息工程学院、阜阳科技职业学院 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安庆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工程科技学院 安徽工程科技学院机电学院、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芜湖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城市建设学院、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安徽审计职业学院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
安徽财贸职业学院
安徽科技学院
合肥师范学院
皖西学院
淮南师范学院
合肥学院
巢湖学院
黄山学院
铜陵学院
滁州学院
宿州学院
池州学院
蚌埠学院
安徽新华学院
安徽三联学院 阜阳职业技术学院 合肥财经职业学院、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安徽公安职业学院 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六安职业技术学院 淮南联合大学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万博科技职业学院、安徽广播电视大学 巢湖职业技术学院 宣城职业技术学院 铜陵职业技术学院、安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 池州职业技术学院 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安徽外国语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涉外职业学院、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
6
附件2:
安徽省高校团组织结对共建协议书
(式 样)
甲方:共青团 委员会 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团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共同推进高校共青团工作,充分发挥各类高校相结合的优势,促进学校更好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开展基层组织共建活动。××××××××××××××。
二.开展校园文化共建活动。××××××××××××××。
三.开展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四.开展团学干部交流活动。××××××××××××××。
五.开展团建信息共享活动。××××××××××××××。
六.××××××××××××××××××××××××。 ……………………………………………………………………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生效。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团省委学校部存档壹份。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
2009年 月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