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后勤人员行为规范
03-02
行政后勤人员行为规范
1、守职业道德,敬业爱岗、行业自律。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弘扬白求恩精神,对同志极端的热忱,对工作极端的负责任。
2、真学习胡锦涛同志提出的“八荣八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的荣辱观。维护医院的声誉,“院兴我荣,院衰我耻”的观念。团结协作,廉洁行医,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侵蚀。
3、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行为规范,工作认真负责。违者将根据情节给予相应地处罚。
4、自爱,仪表端庄,佩戴胸牌上岗,举止文明,礼貌待人。
5、热情、周到,态度和蔼亲切。主动为病人排忧解难,方便病人就诊。
6、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不得在医疗仪器、设备、物品等的购置过程中收取个人提成、回扣、好处费等。
7、遵守作息时间,医务人员在自己的工作时间内行使职权并承担责任,认真完成自己的工作。坚守工作岗位,对擅自离岗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8、人员在工作中遇特殊情况及疑难问题,须及时向上级总值班人员请示、汇报。
9、后勤人员有义务接受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业务水平。